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
1、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涉及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活动提起诉讼的机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处理。
2、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3、这位负责人解释,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主要发生在市地级层面,市地级政府在配备法制和执法人员、建立健全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办理案件的专业化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能够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了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效率,有必要对赔偿权利人进行扩大。
4、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5、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6、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原告不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